發現另一半外遇後,除了情感上的傷害,許多人心裡也會浮現一個很現實的問題:「我可以請求多少賠償?」這裡說的賠償,法律上稱為「侵害配偶權的精神慰撫金」。
不過,慰撫金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公式或金額表。它會因為外遇的情節、持續的時間、雙方的經濟狀況以及你受到的精神打擊而有很大差異。這篇文章會用白話帶你了解慰撫金的法律依據、影響金額高低的關鍵因素,以及你可以同時向誰請求,讓你對自己的處境有比較實際的預期。
本文金額僅為一般參考,實際判賠仍由法院依個案審酌,並以最新法令與判決見解為準。
慰撫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?
配偶間互負忠誠與維持共同生活的義務,這種基於婚姻而生的身分利益,一般稱為「配偶權」。當第三者介入、或配偶與人有逾越一般社交的親密關係,導致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受到破壞,就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。
受害的一方,可以依民法第184條(侵權行為)及第195條(不法侵害他人人格法益、情節重大者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)的規定,向加害者請求精神上的慰撫金。這也是2020年通姦除罪化之後,受害配偶追究責任的主要途徑。
重點:慰撫金賠的是你「精神上的痛苦」,不是財產損失,因此金額由法院綜合各種因素酌定,而非依實際花費計算。
影響慰撫金金額的關鍵因素
法院在決定慰撫金數額時,會綜合考量許多因素。以下幾項影響最大:
1. 侵害的情節與持續期間
外遇是短暫的一次接觸,還是長期、穩定、公開的交往,差別很大。持續數年的婚外關係,情節通常被認為較嚴重,判賠金額也傾向較高。
2. 是否同居、甚至生育子女
若第三者與配偶已達同居程度,或雙方甚至生下子女,代表對婚姻共同生活的破壞更為深刻、難以回復,這類情形往往是慰撫金偏高的重要因素。
3. 雙方的身分、地位與經濟能力
民法上慰撫金的酌定,會參酌加害人與被害人雙方的身分、地位與經濟狀況。經濟能力較佳者,被判賠的金額也可能相應提高,這是為了讓賠償具有實質意義。
4. 精神損害的程度
你因此受到的打擊有多深,例如是否導致精神就醫、婚姻是否因此破裂、對家庭與子女的影響等,都會納入考量。有具體事證(如就醫紀錄)者,較能支持較高的主張。
常見影響因素與方向,一表掌握
| 因素 | 傾向提高金額的情形 |
|---|---|
| 持續期間 | 長期、穩定的婚外關係 |
| 親密程度 | 同居、共同生活,甚至生育子女 |
| 經濟能力 | 加害一方經濟能力較佳 |
| 精神損害 | 導致就醫、婚姻破裂、影響子女 |
| 態度 | 毫無悔意、持續交往 |
提醒你,實務上的判賠金額落差相當大,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,極少數情節嚴重者更高。切勿以單一新聞個案來預期自己的結果。
可以向第三者、還是向配偶請求?
答案是:兩者都可以。侵害配偶權通常是配偶與第三者「共同」造成的,因此你可以:
- 向第三者請求: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仍介入,屬共同侵權行為人。
- 向出軌的配偶請求:配偶違反婚姻忠誠義務,同樣構成侵害。
- 兩者一起請求:可將配偶與第三者列為共同被告,由法院認定各自或連帶的責任。
實務上,是否同時對配偶提告,往往還牽涉你是否打算維繫婚姻、或已決定走向離婚等整體考量,這部分建議一併與律師討論策略。若你已考慮離婚,也可以先了解裁判離婚的條件與流程,把外遇求償與離婚一併規劃。
實務建議:請求慰撫金有時效限制,通常自你知道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。發現外遇後不宜拖延太久,及早諮詢較能保全權益。
提告前,先準備好什麼?
要成功請求慰撫金,關鍵仍在於能證明「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親密關係」的證據。這也是為什麼蒐證要合法且完整,你可以先了解如何合法蒐證而不觸法。此外,2020年後外遇改走民事途徑,具體怎麼運作,可參考通姦除罪化後外遇還能怎麼告。整體的求償規劃,則可看外遇侵害配偶權服務說明。
小結:金額看情節,策略看目標
侵害配偶權的慰撫金,沒有標準答案,它取決於外遇的情節、期間、雙方經濟能力與你受到的傷害程度。更重要的是,要不要告、告誰、金額怎麼主張,都應該扣合你對婚姻與未來的整體規劃。
若你正在評估要不要為外遇提出求償,建議先預約婚姻995 的家事律師諮詢,讓專業依你的證據與目標,協助你估算合理的主張與勝算。